|
辉煌的历程
|
|
|
|
字体:【小】【中】【大】 |
|
|
就业是民生之本,培养就业之源。
宪法——赋予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对就业钱的公民实行必要的就业训练。
劳动法——规定从事技术公种劳动者上岗钱必须经过培训。
劳动人事部————提出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
八十年代初,在我国进入第二个就业高峰时,为更好地解决理念积累下来的诚征待业青年就业问题和城镇新成长青年的就业问题————郑州偶是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应运而生。
自1982年啊成立了至今二十五年来,郑州市就业培训中心经理三个阶段的辉煌历程:
80年代承担起“城镇待业青年”、“企实业单位富余文革后期百废具兴的劳动就业结构做出突出贡献。
90年代前期,培训对象主要是新生劳动力,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并与用人单位联合开展岗前和转岗后的职业培训,对郑州市商贸城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输送了大批技能人才。
90年代后期,随着企业改制的需要重点转向为下岗事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培训,建设了再就业培训大楼,成为全市再就业培训基地并成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突出了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的特色,为全市再就业工程的开展和推动经济发展和推动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1世纪以来,中心将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结合起来,逐步健全就业、再就业培训全市网络,形成就业培训规模化、社会化、的体系。2006年更名为”郑州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知道中心“,承担全市劳动保障体系培训业务,统筹就业再就业培训及培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知道各类培训机构并开展城市新生劳动力就业钱培训、上岗前后的技能培训及下岗实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以成为全市劳动保障体系就业培训”统筹、协调、知道、服务“的重要执行部门。
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实现了二十五年的成功跨越式发展,并以更新的姿态在腾飞!
|
|
|
|